苏州奔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国际快递
dhl快递一.建议《邮政法》修改对普遍服务的定义、性质等做出明确规定。邮政的普遍服务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客户)人人都需要的最基本的通信服务,必须人人都承担得起,要通过立法保障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享受邮政普遍服务的权利。一.建议《邮政法》修改对普遍服务的定义、性质等做出明确规定。邮政的普遍服务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客户)人人都需要的最基本的通信服务,必须人人都承担得起,要通过立法保障所有中华人民共和 详细介绍
工商信息
主要经营产品:
国际快递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货运代理。
营业执照号码:
320506000262084
法人代表:
吴章龙
经营模式:
张家港国际快递 张家港DHL国际
成立时间:
2011-10-11
职员人数:
5人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